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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飞机要出事了!”男子冲击客舱门大喊,警方最新通报→

广东普法 2023-07-02

据媒体报道

1月3日晚

从北京飞往上海的航班HU7603

起飞前遭遇意外事件


有乘客称

一男子突然从机舱尾部跑过来

“他一边奔跑一边大喊

‘飞机快出事了,死神来了’

一直跑过头等舱直奔舱门

看样子想把舱门拉开”


4日,海南航空回应称

近日,有网友反映1月3日HU7603航班有旅客冲击客舱门情况。经核实,该航班推出后机上一名旅客冲击前舱门,当班机组按照程序及时响应和处置,并将该名旅客移交机场公安。该航班滑回后,受虹桥机场夜间关闭影响取消。由此给各位旅客造成的不便,深表歉意。



4日晚,首都机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

1月3日21时13分许,我局接HU7603航班机组人员报警:该航班在首都机场出港滑行时,机舱内一男性旅客扰乱秩序影响飞行,航班正在滑回。


接报后,我局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场处置,将涉事旅客哈某(男,25岁)依法传唤至派出所,并对事件开展调查。


询问交流中,民警发现该男子精神状态存有异常,目前已将该人送至专业医疗机构先行医治。


此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

第二十五条 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:

(一)在禁烟区吸烟;

(二)抢占座位、行李舱(架);

(三)打架、酗酒、寻衅滋事;

(四)盗窃、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;

(五)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。


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十六条、第二十四条第一项、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;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行为的,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,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,应当给予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;不足部分,由监护人赔偿。


文章来源:广东普法综合整理,主要内容源自中国新闻网、新京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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